塔吊附墙专家论证
塔吊附墙在大部分情况下是不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在住建部的危大工程管理文件中并没有将塔吊附墙列为超危大工程,那么什么情况下塔吊附墙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呢?
在一些地方的危大工程实施细则中有补充说明,例如北京市和江苏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中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一条是: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也就是说当现场的塔吊附墙安装条件不满足说明书的要求,导致需要更换附墙形式或者角度的,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再比如广东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中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一条是:“采用高承台、钢结构平台、利用原有建筑结构的特殊基础工程;附着距离达1.5倍制造商的设计最大值、附着杆数量少于制造商的设计数量、附着杆均位于垂直附着面中心线的同一侧的起重机械附着工程,以及附着杆与垂直附着面中心线之间的夹角小于15°或大于65°的塔式起重机附着工程。”
因此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塔吊附墙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情况主要看项目所在地是否有地方要求,如果在北京、江苏或者广东等地,那么就需要参考当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