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4.1.10 防水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频率和试件留置组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2 抗压强度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有关规定。
3 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082的有关规定。
4.1.11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 应留置一组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2 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