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脚手架搭设的一般要求主要涉及材料选择、搭设流程、安全规范等方面,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材料要求
钢管
应采用 φ48.3×3.6mm 焊接钢管,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
新钢管需有质量合格证,旧钢管需抽样检测壁厚和力学性能。
扣件
包括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需有生产许可证和检测报告。
不得有裂缝、变形,螺栓无滑丝,拧紧力矩需达到 40~65N?m。
脚手板
常用木脚手板(厚度≥50mm)或钢脚手板,两端需设防滑木条。
脚手板无断裂、腐朽,表面应防滑处理。
二、搭设前准备
地基处理
地基应平整、夯实,承载力≥200kPa(或按设计要求)。
铺设垫板(厚度≥50mm,长度≥2 跨),设置排水沟防止积水。
放线定位
按施工方案弹出立杆位置线,确保间距均匀(一般≤1.5m)。
三、搭设技术要求
立杆
垂直度偏差≤1/200 架高,相邻立杆接头需错开 500mm 以上。
底部设扫地杆(距地≤200mm),双排脚手架立杆横距一般为 0.8~1.2m。
纵向水平杆
步距≤1.8m,接头需交错布置,与立杆用直角扣件固定。
横向水平杆
靠墙一端外伸长度≤500mm,脚手板铺设处需满设。
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剪刀撑:沿脚手架外侧连续设置,与地面夹角 45°~60°,搭接长度≥1m,扣件≥3 个。
横向斜撑:每隔 6 跨设置一道,由底至顶呈之字形。
连墙件
按两步三跨(或设计要求)设置,采用刚性连接(如预埋钢管、螺栓),垂直间距≤4m。
转角处及顶部 800mm 范围内必须设连墙件。
四、安全防护要求
脚手板
满铺并固定,探头板长度≤150mm,端部用铁丝绑扎。
防护栏杆
操作层设两道栏杆(高度 1.2m 和 0.6m),外侧设密目安全网(≥2000 目 / 100cm2)。
挡脚板
高度≥180mm,固定在立杆内侧。
五、验收与使用
分段验收
搭设至 6m、10m、15m 等阶段,以及遇 6 级以上大风、大雨后需重新验收。
验收内容:材料质量、杆件间距、连墙件数量、扣件拧紧度等。
使用规定
施工荷载≤2kN/m2(结构架)或 3kN/m2(装修架),不得超载。
禁止在脚手架基础周边 1m 内开挖沟槽,或堆放重物。
六、参考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注意:悬挑式、爬架等特殊脚手架需专项设计,按专家论证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