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5 人行道】表C.5.5-1 人行道铺砌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人行道铺砌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人行道铺砌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人行道铺砌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50101

检验批划分原则:

  人行道铺砌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按相同材料、工艺每500m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有允许偏差的项目,其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料石应表面平整、粗糙,色泽、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抗压强度不宜小于80Mpa。

       1)表1石材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

 

       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CJJ1 - 2008表11.1.1-2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样检验。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

    2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每1000㎡1组(6块),不足1000㎡取1组。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3  检查数量:每100m查2点。

       检验方法: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查检验报告。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  检查数量:同一品种、规格、每检验批1组。    检验方法:查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1  表1面层允许偏差

 

    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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