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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 51351-2019

06070402_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Ⅲ)(净化空调系统)

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Ⅲ)(净化空调系统)填写范例

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Ⅲ)(净化空调系统)填写说明

一、检验批划分
净化空调系统空气处理设备安装应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7.2.3  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号、规格、方向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应做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检20%,不得少于1台。净化空调系统的机组,1~5 全数检查,6~9级抽查50%。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检查测试记录。
7.2.5  高效过滤器应在洁净室及净化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扫和系统连续试车12h以上后,在现场拆开包装并进行安装。安装前需进行外观检查和仪器检漏。目测不得有变形、脱落、断裂等破损现象;仪器抽检检漏应符合产品质量文件的规定。合格后立即安装,其方向必须正确,安装后的高效过滤器四周及接口,应严密不漏;在调试前应进行扫描检漏。
检查数量:高效过滤器的仪器抽检检漏按批抽5%,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按本规范附录B规定扫描检测或查看检测记录。
7.2.6  净化空调设备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净化空调设备与洁净室围护结构相连的接缝必须密封;
2  风机过滤器单元(FFU 与FMU 空气净化装置)应在清洁的现场进行外观检查,目测不得有变形、锈蚀、漆膜脱落、拼接板破损等现象;在系统试运转时,必须在进风口处加装临时中效过滤器作为保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7.2.7  静电空气过滤器金属外壳接地必须良好。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或电阻测定。
7.2.8  电加热器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加热器与钢构架间的绝热层必须为不燃材料;接线柱外露的应加设安全防护罩;
2  电加热器的金属外壳接地必须良好;
3  连接电加热器的风管的法兰垫片,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或电阻测定。
7.2.9  干蒸汽加湿器的安装,蒸汽喷管不应朝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三、一般项目
7.3.2  组合式空调机组及柜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的组装,应符合设计规定的顺序和要求;各功能段之间的连接应严密,整体应平直;
2  机组与供回水管的连接应正确,机组下部冷凝水排放管的水封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机组应清扫干净,箱体内应无杂物、垃圾和积尘;
4  机组内空气过滤器(网)和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应清洁、完好。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8  洁净室空气净化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带有通风机的气闸室、吹淋室与地面间应有隔振垫;
2  机械式余压阀的安装,阀体、阀板的转轴均应水平,允许偏差为2/1000。余压阀的安装位置应在室内气流的下风侧,并不应在工作面高度范围内;
3  传递窗的安装,应牢固、垂直,与墙体的连接处应密封。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3.9  装配式洁净室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洁净室的顶板和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2  洁净室的地面应干燥、平整,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1000;
3  壁板的构配件和辅助材料的开箱,应在清洁的室内进行,安装前应严格检查其规格和质量。壁板应垂直安装,底部宜采用圆弧或钝角交接;安装后的壁板之间、壁板与顶板间的拼缝,应平整严密,墙板的垂直允许偏差为2/1000,顶板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与每个单间的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均为2/1000;
4  洁净室吊顶在受荷载后应保持平直,压条全部紧贴。洁净室壁板若为上、下槽形板时,其接头应平整、严密;组装完毕的洁净室所有拼接缝,包括与建筑的接缝,均应采取密封措施,做到不脱落,密封良好。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7.3.10  洁净层流罩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独立的吊杆,并有防晃动的固定措施;
2  层流罩安装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1000,高度的允许偏差为±1mm;
3  层流罩安装在吊顶上,其四周与顶板之间应设有密封及隔振措施。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7.3.11  风机过滤器单元(FFU、FMU)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机过滤器单元的高效过滤器安装前应按本规范第7.2.5 条的规定检漏,合格后进行安装,方向必须正确;安装后的FFU 或FMU 机组应便于检修;
2  安装后的FFU 风机过滤器单元,应保持整体平整,与吊顶衔接良好。风机箱与过滤器之间的连接,过滤器单元与吊顶框架间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7.3.12  高效过滤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效过滤器采用机械密封时,须采用密封垫料,其厚度为6~8mm,并定位贴在过滤器边框上,安装后垫料的压缩应均匀,压缩率为25%~50%;
2  采用液槽密封时,槽架安装应水平,不得有渗漏现象,槽内无污物和水分,槽内密封液高度宜为2/3 槽深。密封液的熔点宜高于50℃。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3.13  消声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声器安装前应保持干净,做到无油污和浮尘;
2  消声器安装的位置、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不得有损坏与受潮。两组同类型消声器不宜直接串联;
3  现场安装的组合式消声器,消声组件的排列、方向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单个消声器组件的固定应牢固;
4  消声器、消声弯管均应设独立支、吊架。
检查数量:整体安装的消声器,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 台。现场组装的消声器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核对安装记录。
7.3.14  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平整、牢固,方向正确。过滤器与框架、框架与围护结构之间应严密无穿透缝;
2  框架式或粗效、中效袋式空气过滤器的安装,过滤器四周与框架应均匀压紧,无可见缝隙,并应便于拆卸和更换滤料;
3  卷绕式过滤器的安装,框架应平整、展开的滤料,应松紧适度、上下筒体应平行。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18  蒸汽加湿器的安装应设置独立支架,并固定牢固;接管尺寸正确、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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