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资料范例

通用表格(GB50300-2013)

020106 装配式结构(安装与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Ⅱ)(一)、(二)

装配式结构(安装与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装配式结构(安装与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说明

划分原则:

 

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主控项目: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35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灌浆记录及相关检验报告。

3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及平行加工试件的检验报告。

4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及平行加工试件的检验报告。

5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平行加工试件的检验报告。

6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检查处理记录。

一般项目: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2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检验方法: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表9.3.9的规定。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连接部位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9.3.9的规定。

 

表9.3.9装配式结构构件位置和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构件轴线位置

竖向构件(柱、墙板、桁架)

8

经纬仪及尺量

 

水平构件(梁、楼板)

5

 

标高

梁、柱、墙板楼板底面或顶面

±5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

 

构件垂直度

柱、墙板安装
后的高度

6m

5

经纬仪或
吊线、尺量

 

>6m

10

 

构件倾斜度

梁、桁架

5

经纬仪或吊线、尺量

 

相邻构件
平整度

梁、楼板底面

外露

3

2m靠尺和
塞尺量测

 

不外露

5

 

柱、墙板

外露

5

 

不外露

8

 

构件搁置长度

梁、板

±10

尺量

 

支座、支垫
中心位置

板、梁、柱、墙板、桁架

10

尺量

 

墙板接缝宽度

±5

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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