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档案案卷组卷的基本要求

奋斗 2020/7/28 10:20:21 浏览量:1579

1竣工文件材料按“竣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要求”的要求,竣工文件资料编制基本完成后,完善“立卷归档编制目录”,按册、分册、卷进行组卷。组卷完毕后,填写“案卷目录”,“案卷目录”应单独装订一卷,不编制档号;作为验收和归档后的查阅依据。

2工程项目竣工文件档案编制要在“立卷归档编制目录”的基础上,按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并保持其内在有机联系,进行系统化立卷归档,做到分类科学,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便于全省统一的网络管理。

3工程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组卷要点。

3.1 文件材料按“立卷归档编制目录”确定的册号和内容进行组卷,册号为固定号,不得因工程缺项而改变册号。册以下设分册,分册以下设卷,分册和卷号根据篇幅据实调整。

3.2  每册资料超过一盒的设分册,只有一盒的不设分册;每分册资料超过一盒的设卷,只有一盒的不设卷。如每册不足一盒的可与下一册合并,但册名必须加以注明。

3.3  分册数量的编号只对册,卷数量的编号只对分册。

3.4  卷内文件材料排序:案卷内封面—→卷内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

3.5  文件材料组卷厚度:应根据资料的篇幅和不同档案盒厚度进行组合存放,不允许大盒少装和小盒超装(如4厘米厚的档案盒,A4纸一般不超过300张,或A3纸85张左右)。

3.6  档案盒厚度:一般采用2厘米、3厘米、4厘米的标准档案盒;对已装订成册文件材料,如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等可选用相适应的档案盒。档案盒纸张纸质要求600g及以上,应由项目业主统一要求,外壳印刷用专用设备打印。

3.7  已属装订成册的文件材料,如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工可报告等应保持原有形态,在“卷内目录”的“页次”栏填写总页数(与文件材料页号末位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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