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屋面工程防水、保温材料进场验收有哪些规定?

A:1 应根据设计要求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2 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验收记录;
    3 防水、保温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及材料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材料进场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应提出进场检验报告;
    4 进场检验报告的全部项目指标均达到技术标准规定应为合格;不合格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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