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依据
一层平面图、建筑总说明等(施工时还应注意是否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工作联系单等)
二、主要施工图纸
一层平面图
建筑总说明
根据验收规范确定:检验批容量单位为间;
三、验收规范
【规范名称及编号】《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
【条文摘录】
摘录一:
3.0.2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检验批;
2 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
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
3.0.22 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应达到本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且最大偏差值不超过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处理。
摘录二:
5.1.7 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5.1.7 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摘录三:
5.3 水泥砂浆面层
5.3.1 水泥砂浆面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Ⅰ 主控项目
5.3.2 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应混用;砂应为中粗砂,当采用石屑时,其粒径应为1mm~5mm,且含泥量不应大于3%;防水水泥砂浆采用的砂或石屑,其含泥量不应大于1%。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5.3.3 防水水泥砂浆中掺入的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加剂的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配合比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一外加剂品种、同一掺量检查一次。
5.3.4 水泥砂浆的体积比(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体积比应为1:2,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
检验方法:检查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5.3.5 有排水要求的水泥砂浆地面,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防水水泥砂浆面层不应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或坡度尺检查及检查检验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3.6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和开裂。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 处。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Ⅱ 一般项目
5.3.7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或坡度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3.8 面层表面应洁净,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3.9 踢脚线与柱、墙面应紧密结合,踢脚线高度及出柱、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当出现空鼓时,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3.10 楼梯、台阶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mm。踏步面层应做防滑处理,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3.11 水泥砂浆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1.7的规定。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5.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四、检验批选用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http://www.pmddw.com/DataSee_18624_1.aspx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http://www.pmddw.com/DataSee_366_1.aspx
五、检验批及原始记录实例
注:
1.原始记录中验收项目根据相关验收规范填写,如果设计要求高于验收规范,按照设计要求填写,如果设计有要求,验收规范无对应的要求,按照设计要求填写;
2.原始记录中验收部位结合图纸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原始记录中验收情况记录需要用文字描述的根据相关验收规范条文把不是肯定句的改为肯定句填写。如验收规范没有具体的要求,例如:只说明要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那么我们就需要找到这边相关标准,然后根据相关标准填写验收情况记录。验收记录中抽查项目是数值的,软件点击原始记录得到规范范围的一个偏差值,仅供参考。工程实际中填写原始记录数值应是施工现场实际得到的实测值。(GB50300-2013第3.0.9条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Ⅰ相关试验:
1、砂浆如现场搅拌:
(1)检测项目名称:砂/石 ;
代表批量:按照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火车、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取样方法及数量: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为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石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一般石子取40kg,砂子取20kg样品检验。
检测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2)检测项目名称:水泥;
代表批量:按同一生产、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取样方法及数量:袋装水泥: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散装水泥: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灌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检测依据:依据《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砂浆如采用干混砌筑砂浆:
检测项目名称:普通砌筑砂浆;
代表批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干混砂浆,每5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t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取样方法及数量:每批取样应随机进行,试样不应少于试验用量的8倍。将试样分为两等份,一份由供方封存40d,另一份由需方按规定进行试验。
检测项目:保水率、抗压强度
检测依据:JGJ/T 223-2010《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附录A GB/T25181-2010 《预拌砂浆》9.3.2
3、检测项目名称:水泥砂浆的体积比;
代表批量、取样方法及数量: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 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 m2按1000 m2计算,取样一组。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的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坡道的水泥砼、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150延长米不少于1组。
检测依据: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19条;
Ⅱ 需收集资料:
1、水泥原材: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注:随车的是3天厂家质量证明文件,还需收集厂家28天质量证明文件。
2、干混砂浆:干混砂浆厂家资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